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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2016年幼儿园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征求意见
      2016-07-01 17:36:10
      pjk

      为不断完善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的招生工作,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推进我区基础教育和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,按照教育部、省教育厅、市教育局有关政策规定,结合我区实际,区教育局拟订了《泰州市姜堰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泰州市姜堰区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现予以公示,真诚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对方案提出意见建议,请于2016年5月13日前,将意见或建议发送到公共邮箱。

       

      公示时间:2016年5月4日~5月13日

      公共邮箱: pjk201@163.com

       

     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

      2016年5月4日